村民被要求先拆後補償並説不同意也得拆 - 是否合法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6W
村民被要求先拆後補償並説不同意也得拆,是否合法

一、拆遷了,徵收方限時要求村民簽訂空白協議,這可咋辦?

法律明明規定,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但在拆遷實踐當中,一些地方卻反其道而行之,讓村民“配合工作”,先扒房子後補償。徵收方的話説的是漂亮,活兒乾的更“漂亮”,不同意拆的,徵收方就“幫”着拆了。先拆房子後補償,這種事情真的靠譜嗎?其實不難想象,房子都拆沒了,你在談補償時還有多少討價還價的主動權?

如果您遭遇了徵收方先拆房後搬遷的徵收方式,又該如何應對?下面即明拆遷律師為大傢俱體分析解答。

徵收方告訴村民先拆房後補償,還讓籤空白協議

講一個新聞媒體報道過的案例。2010年,王先生回到鄉村創業辦廠,並辦理了相關的營業執照,生意紅紅火火的。經營了8年之後,他的廠房規模已達上千平。

2018年,當地徵收方印發了《項目徵遷補償安置實施細則》的通知,王先生的廠房也在拆遷範圍內。

當地徵收方動員村民們積極配合拆遷工作,宣傳説“先簽先拆得獎勵,後籤後拆受損失”。簽約拆遷時間為11月底前。不過在規定的簽約期內,王先生並未看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徵收方也未就詳細具體的補償事宜和王先生進行協商談判,而是簡單地要求其儘快簽訂補償協議。

更為糟糕的是,這份協議還是一份空白協議,上面沒有補償項、補償方式和補償標準,甚至也沒有徵收方的印章。王先生多少曉得空白協議的“厲害之處”,擔心簽字後難以獲得公平合理的補償,遲遲不肯落筆簽字。

2018年11月26日,徵收方再次動員王先生在空白協議上簽字。村裏也給王先生做工作,還想要幫其“代簽協議”。王先生予以了拒絕,並質疑“怎麼補償都不知道,咋簽字”。

徵收方相關工作人員向王先生承諾:“只要摸底調查有的,少不了你的。“但王先生寧願相信白紙黑字,不信這些口頭承諾,依然堅持要在協議上明確具體的補償項和補償標準,確定補償合理才肯簽字。

見王先生鐵了心不肯籤協議,徵收方也失去了耐心。2019年1月3日,徵收方對王先生傢俱廠進行了強制拆除。

王先生得知消息後迅速趕至現場,想要阻止徵收方拆房,並斥責工作人員為什麼先扒房子再談補償,要求他們出示房屋強制拆除的相關手續。工作人員回覆其“可以起訴”,並説雖然沒談補償價格,但一分不會少,先拆後談補償是配合工作。

先拆後補,難道就真有理了?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本案中,我們不難發現這樣幾個疑點。

一是違背了先補償後搬遷的補償原則。從上述案例,咱們可以看到這位當事人遭遇的房屋徵收,屬於先拆房後補償,這和法律規定的“先補償後搬遷”的基本徵收原則是相違背的。

王先生的廠房獲得了當地的審批,手續齊全,屬於合法經營的廠房。對於企業廠房的拆除必須依法進行,併合理補償。

一是徵收方未公開發布、主動出示拆遷補償安置方案,這是造成被徵收人不敢簽訂補償協議的重要原因。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也規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對王先生的廠房徵收,理所當然地應當公佈補償安置方案,併合理補償。

二是組織被徵收人簽訂空白協議。根據最高院的一則判例解釋,簽訂空白合同協議,等同於對合同內容的無限授權。所謂“無限授權”,咱們被徵收人可以理解為是給了徵收方“想怎麼填內容就怎麼填內容”的權利,你不害怕嗎?在未填寫完整的空白協議上簽字蓋章後,直接交給他人,該行為其實隱藏着巨大的法律風險。這明顯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也不利於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

三是未經過法定的強制程序,就執行了強制拆除房屋。我國早就取消了對合法房屋的行政強制拆除規定,改為了申請司法強制程序。因此本案中,如果當地徵收方未通過司法強制程序而強制拆除當事人房屋,這樣的行為並不合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不論是責令交出土地還是行政強制拆除,均以被徵收人已經依法得到補償安置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補償安置為前提。很顯然,本案中,當事人並未得到依法補償安置,就被拆除了房屋,這是不合理的。

綜上所述,當地徵收方繞過法定的徵收流程及法定強制程序,侵害了被徵收人在房屋徵收中理應享有的合法權益。

二、面對違法拆遷,我們該怎麼做?

大家接下來可能要問了,王先生在這種被動的情況下又該怎麼做呢?

從當地徵收方和村裏的態度和行為來看,王先生單憑個人力量顯然很難和他們周旋下去了。此時他唯有積極收集徵收方違法拆遷的證據,包括談話錄音、對空白協議拍照、房屋拆遷現場錄像等。彙集整理後,儘快諮詢專業律師,藉助法律的強大力量為自己維權。這樣才能爭取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就房屋內的物品損失依法申請相應賠償。

即明拆遷律師最後提醒各位被徵收人:違法拆遷的形式千變萬化,但萬變不離其宗。要麼是流程違法,要麼是文件違法。在面臨違法拆遷時,大家切莫慌張,收集好證據,讓法律為咱們主持公道。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