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獎勵到底是獎勵還是陷阱 - 算一算補償那筆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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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經歷過拆遷的人,談起拆遷,總覺得這是一條暴富的捷徑;而切身經歷過拆遷的人,提起拆遷,才會覺得補償四處都是坑,暴富也幾乎不可能。

所謂的獎勵到底是獎勵還是陷阱?算一算補償那筆賬

拆遷補償不合理已經是各地的通病了,那為什麼總有人會早早地把字給簽了呢?

我們可以首先來看看拆遷補償款的構成情況。拆遷補償一般包括:房屋價值的補償,搬遷安置等費用,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獎勵等。前三項只要符合條件的,都是可以正常獲得的,且沒有相應的期限。但獎勵,則有明確的獎勵期限,過了期限之後,則不再支付。

河南樑先生老家的拆遷安置補償方案上,關於獎勵的規定是這樣的:於10月31日前簽約的,補償款上浮百分之五十;11月30日前簽約的,補償款上浮百分之三十;12月31號之前簽約的,補償款上浮百分之十,逾期簽約的,不提供獎勵。

這一項規定讓好多人爭先恐後的簽字了,生怕獎勵會降低,甚至得不到獎勵。高額獎勵讓人們只看到多出來的費用,而忽視了我們本該得到的補償,這所謂的獎勵,對拆遷户來説,到底是獎勵,還是陷阱?

對一個徵地拆遷項目來説,徵收方的財政是有限的,不可能額外多出很多補貼來獎勵給大家,那麼這些高昂的獎勵又是怎麼來的呢?俗話説羊毛出在羊身上,剋扣本該有的補償,再轉移到獎勵上,補償並沒有實質性的提高,卻可以有效的提高簽約率,促進項目的順利實施。

我們來算一筆賬,假設拆遷方願意給出一百萬的補償,第一種方案,拆遷方直接補償一百萬,第二種方案,所有人的補償都只有七十萬,提前簽字的人獎勵三十萬,這兩種方案,大家覺得哪種簽字率會高一些?同樣的一百萬,面對第一種方案的人,會覺得反正大家都是一百萬,什麼時候籤都是一百萬,我不如等等,到最後説不定補償能提高,即使沒有提高,也不可能比現在還要低。而面對第二種方案,大多數人會害怕拖過了時間,降低了原本應該得到的補償。

所以獎勵,本質上就是陷阱,是引誘大家提早簽字的奶酪,同時也剝奪了被拆遷人思考的時間和選擇的權利。

上面的假設還是建立在總補償一樣的基礎上,有的拆遷方開出的補償,即使加上獎勵甚至都不夠在周邊買房的,但還是會吸引一大部分人簽字。

所以即明拆遷律師也希望大家面對獎勵的時候,能夠擦亮眼睛,好好算一算,現在的補償加上獎勵,能不能保證您在周邊買的夠同等面積的房屋,如果不夠,那還不如直接走法律途徑,按照周邊房價來要求,最終得到的補償還反而比為了獎勵盲目簽約拿到的補償高。

同時也希望各位被拆遷人,如果不確定自己的補償是否合理的,一定要多看,多問,即明律師在此恭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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