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變更程序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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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權變更程序有什麼?

土地使用權變更程序有什麼?

地使用權的變更流程:由用地者填寫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説明變更依據和變更內容,同時提供證明材料;根據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的內容項目進行實地調查審核權屬並進行地籍測量;審核通過後更換土地證書。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的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農村土地轉讓的條件有什麼?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三、集體土地轉讓是怎麼規定的?

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法辦理過户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四、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辦?

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通過調查瞭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簽土地。

進行土地使用權變更必須先提交申請,土地轉讓方式有無償轉讓與有償轉讓兩種。無償轉讓的方式包括土地贈與;有償轉讓的方式有土地出租,需要繳納一定費用。土地轉讓是指擁有土地使用權的自然人將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給其他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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