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搞清這些 - 先別籤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1W

經常接到被拆遷人關於空白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諮詢,對話大概如下:

沒搞清這些,先別籤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被拆遷人:我們這裏拆遷,補償太低了,我可以告他們嗎?

愛土拆遷律師:有沒有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被拆遷人:補償安置協議?沒簽過呢。就鎮裏的幹部給了我們一份白紙,讓我們在上邊簽字,説簽了字就可以選拿錢,選房了,當時説的補償我們也感覺蠻不錯的,但實際跟他們説的不一樣...

我國有一句古話:無知者無畏。我們一些被拆遷人,真真地應了這句古話。

所謂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雙方或多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

根據以上的定義,我們應當知道,無論是與誰簽訂協議,其核心目的是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書面載明、簽字確認,這四個要素一個也不能少。

一、平等協商

你是不是覺得自己比拆遷方弱勢,低人一等,別説平等協商,能夠協商一下都是拆遷方給你的恩賜?如果你這樣認為,那就走進了拆遷談判的最大誤區。

不管誰跟你談,既然談的是一份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平等協商就是基本前提。拆遷方拿一份提前擬定好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要求你看完簽字,不給你平等協商的機會,這個時候,用腳想一想都不能簽字,除非你讀完協議,對協議內容滿意得不能再滿意。

二、達成一致

既然要談,就是為了達成一致,即所有條款都應當得到協議雙方的一致認同,為了達成一致,就存在讓步與妥協,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也不例外。

拆遷方擺出跟你談的架勢,但是關於拆遷補償、安置方式、安置點這些你關心的核心利益點,一點都不讓步,這樣的協商、談判不過是為了讓你屈從而已,有分歧就不成其為協議,更不要説簽字確認了。

三、書面載明

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由於涉及到公民土地或房產等重大財產利益,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文書,一經簽訂,即意味着你耕種了幾十年的土地被徵收,住了幾十年的房子被夷為平地。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所有關於補償、安置的約定必須黑紙白字表述清楚,不存在任何歧義。

拆遷方跟你説:你放心,你的這些要求不用寫在紙上,我保證...之類的話,其實都是騙人的,哪些給你拍過胸脯的人,往往是最後騙你最狠的人。愛土拆遷律師團提醒您,在徵地拆遷活動中,所有的補償、安置承諾必須寫於協議書上,請所有被拆遷人記住,拆遷協議上白紙黑字寫得明白的條款,拆遷方都有可能違約,更不要説哪些根本沒有寫在紙上的空話了。

四、簽字確認

一份協議,前面説的好好的,但是到最後,雙方或者任何一方沒有簽字確認,那麼之前談的就都成了浮雲。因此,如果被拆遷人在整個協議談判過程中處於被動,那麼到最後,還有一個後悔的機會,就是不簽字。

就在寫這篇文章的同時,接到四川資陽一位被拆遷人的諮詢,城市近郊1200平米的樓房用作賓館經營,營業執照齊全,僅補償一百多萬,簽字了,簽完就後悔,可是...

所以,關於簽訂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愛土律師團提出以下建議:

一、不要聽拆遷方工作人員在籤協議前的各種甜言蜜語,糖衣炮彈,就算是你們很熟,也要人情歸人情,事情歸事情,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上述四項條件,缺一不可,否則,不要簽字。

二、協議的談判,簽訂過程全稱錄音、錄像,如果拆遷方存在引誘、脅迫、威逼你簽字的情形,這些都會成為很重要的推翻協議的證據。

三、簽訂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之前,最好諮詢專業的徵地拆遷律師,協議書可以發給律師看一下,是否存在霸王條款,對你不利的條款,確定無誤再籤。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