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中一旦房屋被認定為違建意味着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違章建築的情況在國內的存在歷史悠久且相當普遍,是在人口因素、居住面積、生活水平、監督管理等諸多方面的複雜因素影響下而形成的特殊建築形式,其存在關係到民生問題,因此難以杜絕。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拆遷律師來為您分析解答徵收拆遷中違法建築的相關問題:

拆遷中一旦房屋被認定為違建意味着什麼?

首先,我們拋開徵收拆遷問題不談,來看下房屋被認定為違建意味着什麼:

違章建築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986年《土地管理法》的正式實施之時,在此前所建造的房屋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不應被認定為違法建築。2008年《城鄉規劃法》實施後,新建設的房屋都必須獲得規劃許可及審批後才能建造,也就是説,在2008年之前沒有規劃審批手續的房屋也應當認定為合法建築。

政府的主管部門經過立案、調查等一系列嚴格的行政程序後才能最終做出行政決定,認定建築物是否屬於違章建築。當建築物被認定為違建後,通常會責令房屋的所有權人在限定期限內自行拆除,若是在合理期限內未提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且未自行實施拆除的情況下,房屋最終會被實施強拆。

也就是説,當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後,房屋的所有人未及時申訴維權,房屋便難以逃脱被拆除的命運。

而在徵收拆遷過程中,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其關係到的不僅僅是是否拆除的問題。

第一種情形,目的是降低補償數額,節約成本。

拆遷户獲得徵收拆遷安置補償的最重要的前提,便是對房屋及土地狀況的認定了。房屋的面積越大,最終得到的拆遷安置補償肯定會越多。但是,當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後,違建面積的房屋會極大地壓低補償價格甚至根本不予補償,也就意味着會極大地折損拆遷户所獲得的安置補償利益。因此,拆遷户一定要特別關注房屋面積和性質的認定問題,若是出現認定與實際不符的情況時,一定要主動維權,避免錯失良機而難以挽回。

在徵收拆遷中房屋被認定為違建還有第二種情況,便是以拆代徵。

徵收拆遷所涉及的利益及成本非常巨大,只要將房屋都認定為違法建築,房屋的所有人便失去了房屋的合法擁有權,也就是説從根源上便斷絕了該拆遷户獲得拆遷安置補償的權利,也達到了“花小錢辦大事”的最終目的。這種情況極大的損害了拆遷户的合法權益。

所以,當遇到拆遷時房屋被認定為違建的情況時,拆遷户應做到:

1、無需過度驚慌,隨時關注維權的時限;

2、尋找、收集可以證明房屋合法性的相關文件及證據材料;

3、以合理、合法、適當的方式進行維權,避免發生正面衝突;

4、保證在維權過程中房屋不被強拆,保住房屋才更有利於後期維權。

拆遷無小事,拆遷關係到拆遷户日後的生活水平甚至子女後代的生活水平。因此合理合法的權利我們應當盡力去爭取。若是您也遇到徵收拆遷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隨時同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拆遷律師聯繫,通過合理、合法、適當的方式進行維權,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拆遷户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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