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黃埔徵收房屋補償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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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州黃埔徵收房屋補償是多少?
房屋徵收補償標準並不是固定的,和被拆遷房屋的市場價格有關。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二、黃埔徵收房屋補償爭議委託律師的費用是多少?
不涉及財產糾紛的收費標準是3000-20000元,涉及財產糾紛的,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1、5萬-10萬(含10萬元):收費比例是8%。
2、10萬-50萬(含50萬元):收費比例是5%。
3、50萬-100萬(含100萬元):收費比例是4%。
4、100萬-500萬(含500萬元):收費比例是3%。
5、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收費比例是2%。
6、1000萬-5000萬(含5000萬元):收費比例是1%。
7、5000萬元以上:收費比例是0.5%。
三、黃埔徵收房屋補償爭議向法院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和拆遷糾紛有直接的利害關係;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雖然廣州黃埔徵收房屋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但房屋拆遷補償金的計算依據是法律制度明確規定的,如果黃埔當地人民政府在房屋徵收過程中並沒有對被拆遷房屋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對於政府部門制定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補償方案可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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