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被徵收 - 租賃雙方如何分配徵地補償款

來源:法律科普站 7.08K

陳先生自己沒有土地,但是卻想自己實際種植點什麼東西,於是陳先生經朋友介紹認識了李先生,兩人將租金等協商妥當後簽訂了承包合同。因為並不知道這塊地之後會被徵收,所以承包合同中對此也並沒有進行詳細約定。就這樣,陳先生精心將土地打理的井井有條,一切都好像走上了正軌。但是天不遂人願,這塊地要被徵收了,政府修路徵地的公告就這樣猝不及防的出現。

承包地被徵收,租賃雙方如何分配徵地補償款

租地經營後遇徵收,承租人怒了,我還沒賺錢呢,土地補償該給我

政府在找到陳先生談相關的徵地補償後,得知陳先生並非土地的實際所有人,相應的土地補償款只能給土地所有權人。陳先生知道後,很氣憤,自己辛辛苦苦耕種的土地為什麼自己不能取得全部的補償款呢?

陳先生於是找到李先生,質問他,為什麼政府徵收土地這件事沒有提前告知,現在承包合同還沒有到期,國家就要徵收土地,土地也才開始有產值,現在自己損失很大,土地補償全部應該給我。陳先生質問李先生是不是蓄意隱瞞國家土地徵收事實。

面對陳先生的咄咄逼人,李先生也很無奈,“現在這個情況,你説大家都是熟人,我起訴他也不想大家撕破臉。我實在沒有辦法了,只能諮詢一下你們律師,到底這個補償應該歸誰?”

出租的土地,徵地補償款該咋分,看法律咋説

那麼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規定,出租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從以上法律可得知,出租主要是農户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或其以外的人,是一種民事合同。承租人通過租賃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租權,並向出租的農户支付租金,承租人可以享有使用該土地、種植的權利。

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這就意味着出租方仍為原承包合同的承包方,而承租人只享有承包土地用於經營的權利,即獲得種植土地的收益。

所以,以出租方式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以及安置補助費仍歸承包方(出租方)享有,承租人只享有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補償。

所以廣大土地承包人,在遇到國家徵地時,是否瞭解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