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拆遷是否應該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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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中村拆遷是否應該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的標準?
依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進行城中村拆遷的,是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進行經濟補償的。《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2條第2款的規定,“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地已納入城市規劃區,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二、房屋拆遷補償流程是什麼?
1、拆遷人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2、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按房屋拆遷許可證內容向社會發布公告。
3、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向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4、確定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對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遷補償方式分為一般情形的補償和特殊情形的補償兩類。
一般情形的補償分貨幣補和房屋產權調換、結算價差,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特殊情形的補償被拆遷人不能選擇,或只作貨幣補,或只作房屋產權調換、結算價差。
5、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6、裁決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