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2W

隨着社會的不斷髮展,土地資源日漸緊張,由於規劃的有關問題,需要對部分房屋進行拆遷處理以此更好地利用土地資源。在進行拆遷的時候需要對房屋的所有人進行一定的補償,以此來維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使其可以順利地度過房屋拆遷時期。湖南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2021年湖南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湖南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1、湖南征地補償通知

一、本徵地補償標準只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之和,其中土地補償費佔40%、安置補助費佔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設區的市州人民政府規定。因非農建設需要收回農林牧漁場等國有土地的,參照本標準執行。

二、徵收水田的,按本標準的1.2倍執行;徵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農村道路、水庫水面、坑塘水面、溝渠、設施農用地、田坎、建設用地的,按本標準執行;徵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標準的0.6倍執行;徵收園地、林地的,按照相應的地類係數執行;徵收基本農田的,按照所在區片水田標準執行。

三、徵地補償區片以縣市區為單位劃分並公佈,同時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

四、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但是不得低於本通知確定的補償標準和地類係數。

2、國家規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湖南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如上所述,雖然湖南省最新的房屋拆遷補償標準還沒有進行公佈,但是補償的有關的款項是不會有變動的,主要會調整補償的金額問題,整體上的補償標準還是會按照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進行調整的。想要了解最新的情況還是需要多多關注有關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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