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拆遷怎麼補償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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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拆遷怎麼補償員工?

公司拆遷怎麼補償員工?

實踐中,有的地方制定的關於停產停業損失的規定中包含了對員工的安置費用,比如《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暫行辦法》中對於非住宅房屋上企業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用於生產經營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淨利潤×修正係數+員工月生活補助)×停產停業補償期限。同時該辦法中規定,員工月生活補助是指生產經營者在停產停業期間,每月支付給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補助,員工月生活補助標準按徵收決定發佈前上個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事實上,這種一刀切的補償方法在實踐中是很難解決問題的,比如很多員工無法等待企業重新開業,要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而因為工齡較長,要求企業給與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經濟補償金。而依照上述辦法,只給與基本的生活補助是無法安置員工的。

二、公司拆遷不補償員工怎麼辦?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由此可見,公司因拆遷和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要按照員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如十年就要支付十個月的工資。員工在因公司拆遷而下崗的時候,必須懂得公司拆遷怎麼補償員工這方面的知識,因為這涉及到個人合法利益。如果發現補償金不到位或者少發,要及時向公司提出,並向勞動管理部門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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