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遷址辭退員工補償需要給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9W

一、公司遷址辭退員工補償需要給嗎?

公司遷址辭退員工補償需要給嗎?

如果公司搬遷,導致員工被辭退,員工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拒不支付或者拖延支付,員工可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還可以提起訴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公司搬遷,説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這時候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搬遷如果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需要辭退的就要補償員工一定的費用,補償標準是按照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進行計算:

1、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2、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

3、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具體來講,月工資是指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辭退職工條件

根據國務院發佈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第2條規定,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執行。

綜合上面所説的,辭退員工雖説是用人單位的權利,但也必須要有法定的理由,如果存在違法的做法必定就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這筆費用,那麼作為勞動者完全是有理由向勞動部門舉報,從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