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土地使用終止可以申請續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一、商鋪土地使用終止可以申請續期嗎?

商鋪土地使用終止可以申請續期嗎?

商鋪土地使用終止可以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商鋪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1、一般來説,全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商鋪的使用年限到期,所以未來要看國家以及政府的相關政策以及法規,不過按照正常流程商鋪使用年限到期應該和住宅的70年產權一樣,應該繳納土地出讓金來進行產權續約,不過這都是幾十年以後的事情了。

2、中國房地產從98年才開始從使用權房屋變更為產權房屋,按此推算,如果你想知道產權年限到期如何需要等將近30多年以後了。一般商鋪的年限是40年,是從開發商購買那塊地開始算起。

3、如果花了一年時間建好,並交付之後,相當於只擁有這個商鋪39年的使用年限。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話,手續就比較簡單,如果選擇按揭的話, 籤合同時看清楚合同裏的條款,還要看開發商的證件是否是真實的,齊不齊全。

4、房屋用地的土地使用時間為50-70年,自開發商取得該土地使用證書之日起計算。在該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後,土地將由國家收回。業主可以在繼續交納土地出讓金或使用費的前提下,繼續使用該土地。

三、商鋪土地使用年限過了10年到期怎麼辦?

一般來説商鋪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至於若是商鋪使用年限到期後該怎麼辦的問題,目前法律關於這方面的規定很亂,因為目前尚沒有一處商鋪使用年限到期,但一般可以參照物權法(這是民法中的高層次法律之一)得出以下幾點:

1、若是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如果是沒有因為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則要自動續期,但並沒有明確是否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或其它什麼的費用。

2、關於商業用地到期方面就並沒有什麼明確規定,但是個人私下認為,以後在沒有公共利益的需要下,住宅用地肯定是自動續期,而且在實行新的房地產税後,可能就沒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止了。對於商業用地,也會同樣如此。

3、房產權是一個私權,如果因為土地到期,而要收回,那房產權又如何實現。現在很多東西與情況接軌了,這個以後也不會例外,遲早會明文規定。

我們都知道任何類型的土地使用權都是有着一定的期限限制的,商鋪土地也是一樣,如果涉及到到期的,租户決定繼續續租的需要提前至少一年與負責的部門進行續簽土地使用權的合同,否則到期沒有續期的就自動終止,原商鋪內的物品需要儘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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