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買賣合同違約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W

一、集體土地買賣合同違約怎麼辦?

集體土地買賣合同違約怎麼辦?

可以解約或者要求賠償。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權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門返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並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土地使用者應當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六十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讓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二、土地流轉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

(一)發包方的主要違約形式及責任

⑴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⑵發包方非法變更、解除合同

⑶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剝奪、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⑷發包方未依合同約定交付承包標的

(二)承包方的主要違約形式及責任

⑴承包方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用於非農建設

⑵承包方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

三、土地買賣協議違約金如何約定?

土地買賣協議違約金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協商確定,協商時約定違約金的具體數額,在轉讓協議中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所以如果買賣合同違約,不管他是否是土地的買賣合同,那麼雙方都可以選擇解約。不過如果是要解約,當事人也可以要求另一方進行賠償之後,之後再解約,不過這個賠償的具體金額是按照雙方當時約定的具體金額來決定的,如果雙方沒有約定金額,那麼通常是不能夠超過實際損失的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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