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該如何續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2W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根據法律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即業主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需要繳費,可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該如何續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