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房土地使用權期限70年到期後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1W

一、住宅房土地使用權期限70年到期後怎麼辦?

住宅房土地使用權期限70年到期後怎麼辦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屬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體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注規的規定辦理.

2、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廣華在《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辦法(試行)》新聞發佈會上透露:對於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國土資源部出台了過渡性措施,即業主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需要繳費,可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

3、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流程

(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户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製宗地圖。

(3)權屬審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核。

(4)註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户卡》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國家總不可能要求70年的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後再讓民眾去交所謂的土地使用費,因為使用了這麼長時間之後住宅房本身也就變成了危房,另外,當初民眾花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代價購買這套房子,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分開對待本身就不好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