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土地使用期限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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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許多年輕人由於資金不充足會選擇買二手房解決燃眉之急,但是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期限還有多久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我們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一定要搞清楚該土地的使用年限,以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因為如果年限到期,需要額外支付一大筆土地出讓金,十分不划算。下文對回遷土地使用期限有多久做出了詳細的回答。

回遷土地使用期限有多久?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定義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

土地使用權包括對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二、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回遷房土地證年限是多久

1、《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因土地滅失而終止。土地滅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發、洪水等不可抗力導致土地實際使用價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無法按照合同約定或批准文件規定的用途利用土地,從而終止土地使用權。

2、對於劃撥土地,國家可以另行劃撥一塊土地給原土地使用權人使用。對於出讓土地,土地使用權人可請求退還土地滅失部分剩餘年限的出讓金。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是無限期的。

3、以出讓或轉讓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購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終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購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

四、回遷房土地證年限到期怎麼辦

土地使用權因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提前收回或土地滅失等原因而終止。

(1)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但應依法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否則,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法辦理註銷登記。

(2)對於違反《土地管理法》、《房地產管理法》等的規定,國家可以強制收回土地使用權,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門責令交還土地。

(3)已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連續兩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上文對回遷土地使用期限有多久這個問題做出了詳細的回答,根據上文我們可以知道土地使用權是有年限的,並不是買下房子後就永久屬於我們了,特別是對於回遷房來説土地使用權還有多久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不幸到期,就只能重新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否則國家會對土地進行強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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