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土地增值税如何徵收?
一、我國的土地增值税如何徵收?
土地增值税按照納税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法律規定的税率計算徵收。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税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税率為40%等。土地增值税是對在我國境內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的單位和個人,以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税對象而徵收的一種税。
二、應該如何計算土地增值税?
計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税=增值額和税率相乘的結果。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税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餘額。納税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税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2、土地增值税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税率: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税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税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税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税率為60%。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税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
納税人計算土地增值税時,也可用下列簡便算法:計算土地增值税税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税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係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土地增值税税額=增值額乘以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額=增值額乘以40%-扣除項目金額乘以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額=增值額乘以50%-扣除項目金額乘以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土地增值税税額=增值額乘以60%-扣除項目金額乘以35%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係數。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已經明確的對於需要增收的土地增值税的金額和計算的方式做出了一系列的規定,對於政府需要徵收的土地增值税的金額當事人也是需要嚴格的遵守並執行的,如果不能按照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税的,視為是違法犯罪的行為,將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