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時,承包地畝數多了,農民會有麻煩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4W

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係和他項權利的內容。

農村土地確權時,承包地畝數多了,農民會有麻煩嗎?

村裏進行土地確權時,是需要通過土地確權專用儀器來確定土地的畝數。在測量的過程中也許就會出現各種問題,最常見的問題是在土地承包時是3畝但是土地確權時卻多出了一畝,對於出現一上問題時我們該怎麼樣去協調呢?首先我們要先明確出現此類情況的原因。

1.第一種是最常見的一種,就是在農民原本田地的周圍還有未經人開墾的土地,故該土地所有人就利用土地周圍的無主荒地去進行耕作,造成了比自己原有土地畝數多的情況;

2.第二種是該土地所有者佔用其相鄰土地者的土地,這種情況在農村還是比較常見的。有的農村土地沒有明顯的界限,就會出現我多佔用你幾分地,你多佔用我幾分地的情況。

3.第三種情況是農民自我在已知自己有4畝地的情況下,為了少交税費或其他費用,故意少説自己的土地面積。

基於我們已經討論了出現確權時土地畝數和已知原有畝數不同的情況,那麼我們接下來就來討論一下在以上情況下如何確定土地的畝數。

根據我們上面講三種情況,確定畝數也是有不同的解決辦法,第一種解決辦法是國家在土地確權時承認農民自己佔用的無主荒地,這對於農民而言可是一件好。

第二種情況的解決辦法是歸還佔用相鄰的有主土地,畢竟建設和諧公平的社會需要從你我做起,從一件小事做起。

對於第三種情況農民少報自己的土地畝數的,在土地確權時要嚴格按照農民的原有土地畝數進行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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