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強拆損壞怎麼維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5W

一、房屋被強拆損壞怎麼維權?

房屋被強拆損壞怎麼維權?

房屋裏的房屋補非法強拆的,被拆遷人可以通過向公安機關報案,向人民法院申請行政複議,申請國家賠償等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強拆房屋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據強拆時房屋的價值和房屋內物品價值進行賠償,就賠償產生爭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

強拆的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被拆遷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申請裁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被拆遷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二、強拆房屋的主體如何界定的?

依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行政強制拆遷的主體是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城鄉規劃部門對違法建築可能強制拆除。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房屋被強拆遭到損壞,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實施強拆的主體是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於城市中的違章建築,該部門有權依法對其進行強制拆除,責令施工單位停止建設,限期整改,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並處以工程造價5%~10%的罰款。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