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暴力強拆 - 暴力強拆違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5W

一、遭遇暴力強拆,暴力強拆違法

遭遇暴力強拆,暴力強拆違法嗎

違法的。國家明令禁止暴力強拆,強拆者需承擔民事責任,嚴重的將承擔刑事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什麼樣才可以強制拆遷

(一)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法律後果一是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強制執行。實踐中有些市、縣人民政府不守法,違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不能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強制拆遷。

(二)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採取強制拆遷。實踐中,可以強制拆遷的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簽訂了補償協議,不搬遷的;二是作了補償決定,既不搬遷又不按照規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訴訟。

(三)必須對被徵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房沒有提供貨幣補償金額和專户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的不能強制拆遷。

三、暴力強拆會承擔什麼責任

(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有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較嚴重的情節,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需要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三)《物權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要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四)《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是對違法的建築物,國家也有明確的程序要求,在公告通知後所有人沒有自行拆除才會有強制拆除。強拆居民房屋可能是合法強拆,也可能是違法強拆。就算是政府強拆也分為拆遷中的強拆和對違法建設進行強拆。毫無理由,沒有實施依據及法律依據的強拆都是違法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