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被強拆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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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企業被強拆怎麼處理?

如果企業被強拆怎麼處理?

如果企業被強拆可以採取得方法有: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在被侵害之後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在適當時機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訴訟不是目的是手段,通過訴訟的方式推動糾紛的解決,取得合理的補償。

二、強拆糾紛中政府部門應當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強制執行申請書(由申請機關負責人簽名,加蓋申請機關印章,並註明日期);

2、給予被拆遷人的補償金額和專户存儲賬號;給予被拆遷人的產權調換房屋;給予被拆遷人的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

3、徵收補償決定及相關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徵收補償決定送達憑證、催告情況及房屋被徵收人、直接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4、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材料;申請強制執行的房屋狀況;

5、被執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址及與強制執行相關的財產狀況等具體情況。

三、可以執行強拆的機關有哪些?

(一)對於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二)對於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

(三)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後,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四)對於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已作出徵收補償決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經過司法訴訟,已產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除以上機關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實施房屋強拆。

上述材料便是政府部門申請強制執行時應當向當地基層法院提交的材料,材料齊全法院會立案受理。值得注意:儘管行政機關依法具有強拆的權力,但如果行政機關在強拆過程之中沒有依法履行以上程序,那麼也將導致強拆行為違法。

人民法院不是房屋徵收的當事人,立場相對地來説中立、超脱,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程序也更嚴格些。有專家分析,取消行政強拆,客觀上會使政府儘量減少申請強制拆遷,努力與被徵收人達成補償協議。強制拆遷與否擬全部由法院作出裁決,行政部門不再具有強拆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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