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可以贈與給子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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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可以贈與給子女嗎

一、農村宅基地可以贈與給子女嗎

農村宅基地繼承並不是因為簡單的具有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等親屬關係就可以直接繼承,條件是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是否能夠贈與,再考慮是什麼親屬關係才可以。如果繼承人是城鎮户口,即使是直屬子女關係也是不符合條件的。

二、農村宅基地的特點: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享有是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聯繫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質和社會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民申請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為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每一個成員都有權以個人或户的名義申請宅基地,並且農村宅基地的性質不會隨村民身份變化而改變。

2、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具有限制性。農民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後,只能在該土地上建造房屋,並作為生活資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3、宅基地使用權具有福利性和無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這種福利主要表現在農民能夠廉價取得宅基地,獲取基本的生活條件,從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為提供了無期限的宅基地,農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穩定的居住條件,客觀上維護了農村生活的穩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只是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享有的一項福利性權利,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

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依法取得的集體組織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自有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對宅基地享有的佔有、使用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由於宅基地是集體所有的土地,原則上説,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以成為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城鎮居民是無權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宅基地流轉的路徑中並未提到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贈與這一方式。贈與是合同行為,贈與人必須是標的的有權處分者。宅基地使用權只是用益物權,在其流轉方式上是有限制的,原因是: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安身立命之本,若允許轉讓,可能導致農民流離失所;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福利,是通過分配無償取得的;自由轉讓將為非法騙取宅基地牟利提供激勵,導致農用地減少,加大糧食危機的可能。但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屬建築物可以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間流轉,而且,《土地管理法》第62條第1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第4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農村宅基地可以贈與給子女嗎?經過上述論斷,大家可以初步瞭解關於農村宅基地繼承並不是因為簡單的具有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等親屬關係就可以直接繼承,條件是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是否能夠贈與,再考慮是什麼親屬關係才可以。如果繼承人是城鎮户口,即使是直屬子女關係也是不符合條件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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