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是維持長久的政策 - 這些特殊農民將長久失去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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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是項維持長久的政策,目前已經進入土地確權的收尾階段,也是關鍵時期。不少省份已經向國務院提交《農村土地確權實況報告》,土地確權在全國大部分省份已經完成。緊隨其後《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規定:耕地承包期限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限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限為五十至七十年。其中,耕地使用期限經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延長三十年。本次土地確權後,土地不會輕易動地。而以往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原則是確權包產到户,現如今土地承包期限的長短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土地價值,農村確權活動將會出現最新政策。

土地確權是維持長久的政策 這些特殊農民將長久失去土地?

現代化農業發展推出“三權分置、土地流轉、土地抵押貸款、集體性建設用地入市”等活動極大提高了土地利用價值。户籍改革政策讓大批農村年輕人將户口遷往中小型邊緣城市落户。切實的緩解了農村人地主要矛盾,與此同時,人地資源打破以往維持的平衡點,大片土地無人耕種淪為荒廢、半荒廢用地。所以,將户口遷出本村集體,不再屬於村集體內部成員的城鎮居民,農村土地在承包期限內,經營權利用不當,半荒廢土地達到2年以上以每畝地為標準繳納地租;荒廢土地達到3年或3年以上,村集體將行使集體土地所有權收回農地承包經營權。

在最新的《土地承包法》起草案中就提出:鼓勵非農農業生產者主動退出農用地承包經營權給予有償獎勵。換而言之,進城落户農民、脱離農業地並擁有獨立的生活來源與固定的工作崗位。就能夠將農用地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自願有償退出方式向村民自治羣體申請資金補償。這項措施一方面讓村集體將無人耕種土地有效率收回,提高土地利用率;另一方面土地承包經營權重新編制分發,協調無地農民與土地之間的矛盾。

土地利用價值提高讓有地卻無力耕種農民有償退出得到獎勵補貼,與此同時,讓有力耕種無地農民有效利用土地。農村土地資源利用率得到提升。那麼,除此之外,最後這種情況,就要面臨拿不到補償還要永久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雙重打擊。非法佔用並使用集體土地的農民,最常見是佔用集體性建設用地中荒地、荒山、荒河、荒灘。在未經村民自治組織集體協商同意私自開墾利用未經科學評測肥力的土地,極易造成因肥力原因棄耕拋荒現象,此類情況下農民將被收回當前土地經營使用權,意味着永久性失去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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