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願信息公開的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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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説,政府重大事項都通過網站或者公報的方式對外發布,比如徵地拆遷信息、政府基礎設施建設情況等。居民通過政府信息可以瞭解與自身有關的事項,如果想了解更多的信息,居民還可以申請信息公開。那麼,請願信息公開的程序是什麼?我們通過本文一起了解下。

請願信息公開的程序是什麼?

一、請願信息公開的程序是什麼?

申請人向市政府辦公廳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附件二),申請表可以在人民政府入門網站政府站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上下載。

1、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在人民政府入門網站上直接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填寫後網上提交即可。

2、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市政府辦公廳申請獲取政府信息,並填寫《申請表》。

3、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申請人以方式1或方式3提出申請時,受理工作機構認為需要當面核實有關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到指定的受理點接受核實。

二、政府信息申請的受理期限是多久?

市政府辦公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市政府辦公廳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覆的,即當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受理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三、公民申請信息公開需要哪些材料?

1、公民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或户籍證明,

(3)低收入者證明(申請減免費用者提供),

(4)委託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授權書。

2、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3)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5)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

綜上所述,居民請求政府信息公開,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現場申請等多種形式,請願信息公開的受理期限是十五天,政府部門會做出是否公開的決定。如果居民對此表示不服的,還可以發起行政複議。當然,政府告知不予公開的,會寫清楚不公開的理由。確定可以公開的,告知申請人查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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