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息公開的方式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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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各級單位都非常重視信息公開,公安部門作為執法機構,涉及到多個部門,其中很多信息都和老百姓息息相關,比如交通違章信息,案件進度等。因此,其更應該及時公佈相關信息。那麼公安信息公開的方式都有哪些?下面我們不妨通過小編的這篇文章瞭解下吧。

公安信息公開的方式都有哪些?

一、公安信息公開的方式都有哪些?

屬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信息生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根據需要,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佈會、公安入門網站、報刊、廣播、電視,或其他便於公眾及時準確獲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開。除應當主動公開以外的其他市局應當予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屬於市局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市公安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可以採用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提出申請。採用上述方式確有困難的,可以採用當面口頭形式提出申請。

二、公安信息公開的範圍包括哪些?

(一)公安機關的任務和職責權限,人民警察的職責、權利和義務

(二)涉及公民權利義務的公安機關規範性文件;

(三)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行政、行政複議、國家賠償案件的受理範圍、申請條件和法定程序、時限,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義務和監督救濟渠道;

(四)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和標準;

(五)公安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備案類事項的法律依據、申請條件、辦理程序、辦結期限、申請途徑、方式,以及申請應當提交的材料目錄、示範文本、制式文書和格式要求,行政管理相對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義務和監督救濟渠道;

(六)與執法相關的便民服務措施;

(七)舉報投訴的方式、途徑;

(八)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要求、職業道德規範;

(九)公安機關內設執法機構及其職能;窗口單位的辦公地址、工作時間、聯繫方式,民警姓名、警號和監督舉報電話;

(十)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信息;

(十一)公安機關採取的限制交通措施、交通管制信息和現場管制信息;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應當向社會公開的其他執法信息。

綜上所述,公安機關為了增加工作透明度,保持同人民羣眾密切聯繫,應該通過政府公報、公安入門網站、報刊、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開展公安信息公開活動。公開的範圍就非常廣了,包括公安機關的任務、職責和工作流程,管轄案件的進度,行政收費項目和標準等。另外,居民還可以用書面形式向公安機關提出信息公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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