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公開的範圍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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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機關公共信息公開的範圍包括哪些

公共信息公開的範圍包括哪些

(一)管理規範和發展計劃方面

1、市政府規章、各政府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以及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其他文件;

2、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計劃及其進展和完成情況;

3、城市總體規劃、其他各類城市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

(二)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

1、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疫情、災情或者突發事件的預報、發生及其處理情況;

2、扶貧、優撫、教育、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方面的標準、條件及實施情況;

3、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的批准文件、補償標準、安置方案等情況。

(三)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

1、重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公開招標中標情況及工程進度情況;

2、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採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

3、政府財政預算、決算和實際支出以及審計情況。

(四)政府機構和人事方面

1、各級政府工作部門的管理職能及其調整、變動情況;

2、公務員招考、錄用以及公開選任幹部的條件、程序、結果等情況;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法律、法規對前款事項的公開權限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公開情況填寫內容包括:

1、依法設立登記的信息(必選):單位名稱、住所、宗旨和業務範圍、法定代表人、經費來源、開辦資金、舉辦單位、章程以及開展業務活動所要求的資質等。

2、依法變更登記的信息(有單位涉及到此項的必選,沒有涉及到此項不選):包括單位名稱、住所、宗旨和業務範圍、法定代表人、經費來源、開辦資金等。

3、依法年度檢驗檢查的信息(必選):開展業務活動情況、資產損益情況、變更登記的執行情況、績效和受獎懲情況、涉及訴訟情況、社會投訴情況、其他需要公開的情況。

4、單位重大信息(可選):按照有關規定,事業單位對涉及人民羣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等重大信息,如事業發展規劃,相關政策規定,機構編制實名制情況,崗位設置,人員招聘,辦事程序,收費項目、依據標準等。事業單位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以及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信息。

5、公開內容可附頁填寫。

6、信息公開方式:單位公告欄和網站(網站可以依託舉辦單位網站、網絡紅頁或其它網站)。

7、請正反面打印。

8、信息公開備案書填寫完成、加蓋公章後與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正副本一併報送至縣編辦,換領新的法人證書。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只有那些這些單位並不是所有的信息都會公開的,只有關係到大多數人利益的信息才會公開,目的在於使民眾的利益得到保障。信息公開的內容是受到民眾的監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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