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信息公開的範圍包括哪些
一、福州信息公開範圍
本機關在職責範圍內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機構設置、主要職能、辦事程序;
2、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3、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5、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6、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7、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8、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9、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0、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1、環境保護、公共衞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12、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13、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14、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15、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16、工作動態;
17、人事任免
18、職權公開
19、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福州信息公開形式
通過“中國福州” 政府入門網站、政府公報、政務微博、新聞發佈會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公開政府信息;在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查閲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福州信息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福州市獲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中國福州”政府入門網站首頁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瀏覽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的公共查閲室、資料索取點獲得政府公開信息;也可以從政府公報、政務微博、新聞發佈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獲取政府公開信息。
福州信息公開的方式可以是政府主動公開,也可以是個人或組織向政府申請進行公開。福州市信息公開可以通過網站、報紙等渠道進行公開,以滿足不同人羣獲得信息的不同方式。對於一些本應公開的信息,政府卻沒有進行公開的,公民可以向政府機關申請公開,以此來保障公民的知情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