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註冊商標不予批捕意見書的內容包含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6W

假冒註冊商標不予批捕意見書的內容包含什麼?

一、假冒註冊商標不予批捕意見書的內容包含什麼?

假冒註冊商標不予批捕意見書的內容包含:假冒商標的情況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沒有造成他人損失;被告當事人認錯態度良好,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對於原商標的背景不甚瞭解導致加假冒商標的情況產生;陳述申請不予批捕的事實與依據;落款及時間等內容。

二、假冒商標的罪行界定

假冒註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相關法律依據

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在商標法上,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行為均屬於假冒商標行為。具體來説,假冒註冊商標行為包括以下四種行為:

①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②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③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④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但是刑法第213條僅僅將上述第①種行為規定為犯罪,對其他三類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不能以假冒註冊商標罪論處,而只能以商標違法行為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條,對使用類似或近似他人註冊商標的,同樣會涉嫌刑事犯罪。

假冒註冊商標是一種不尊重他人勞動成果的行為,一旦被查實,商標局將不會通過該商標的申請。原商標所有者有權依法對假冒商標者提起訴訟,被告會被假冒商標註冊罪被處理。被告人可以委託律師為自己進行辯護,提出不進行批捕的申請,法院會酌情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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