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馳名商標法律保護制度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一、對馳名商標法律保護制度是怎樣的?

對馳名商標法律保護制度是怎樣的?

為了切實保護馳名商標權利人的利益,根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和《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規定,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我國增加了對馳名商標的保護。

國家工商總局《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14條規定: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馳名商標加強保護,對涉嫌假冒商標犯罪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移送。

馳名商標被確認後,可以得到大於普通商標的保護。認定馳名商標是解決商標侵權糾紛中的一種法律保護手段,它採用的是“個案認定”與被動保護的原則。已獲得馳名商標的產品如果遇到侵權糾紛,可將馳名商標作為受過保護的記錄,提交給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進行仲裁。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被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在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使其蒙受損失的註冊商標時,不受本款中的五年的時間限制。

國家工商總局《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13條規定:當事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處理。

二、商標權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商標權保護的期限是指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的有效期限。我國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可以續展;商標權的續展是指通過一定程序,延續原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使商標註冊人繼續保持其註冊商標的專用權。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註冊經核准後,予以公告。

在當代的社會,商標如果擁有很大的影響力,是可以認定為馳名商標的,馳名商標是一種無形的財富,如果擁有馳名商標,那麼就可以獲得一些經濟方面的利益,所以法律當中也對此作出了明確的保護制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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