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馳名商標保護範圍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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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於註冊商標法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顯然是更多更全面的,尤其表現在對馳名商標的保護範圍上面,與一般註冊商標的保護範圍差距還是比較大。那究竟我國對馳名商標保護範圍是怎樣的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對馳名商標保護範圍是怎樣的

一、對馳名商標保護範圍是怎樣的

1、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3、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4、使用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有關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經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為馳名商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侵權人停止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使用該馳名商標的行為,收繳、銷燬其商標標識;商標標識與商品難以分離的,一併收繳、銷燬。

5、馳名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處理。

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構成對馳名商標的複製、模仿、翻譯或音譯的,應當認定其註冊、使用域名等行為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

二、馳名商標的保護原則是什麼

馳名商標的保護原則一般分為相對保護主義和絕對保護主義兩種。

相對主義保護原則是指禁止他人將與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在與商標所有權人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上註冊或使用,《巴黎公約》採取的是相對保護主義原則;絕對主義保護原則是指禁止他人在任何商品,包括與馳名商標商品不同或不相類似的商品上註冊或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TRIPS協議採取的即是絕對保護主義原則。這種絕對保護的條件即只有當使用在不相同或不類似的商品上的商標容易暗示與馳名商標存在某種聯繫,從而使註冊商標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因此受損。

我國商標法兼採兩種原則即混合原則,對於未在我國註冊的馳名商標採取相對保護主義原則,對於已在我國註冊的馳名商標採取絕對保護主義原則,但從實際情況看更傾向於絕對保護主義原則。首先,在我國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絕大部分已經在中國獲得註冊,而且註冊範圍比較廣泛,未在中國申請註冊的少之又少;其次,在2001年商標法修改以前,商標註冊和管理部門對國外馳名商標實際上已經給予相對擴大的保護,對於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申請的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駁回註冊申請,對於已經實際使用的,執法部門也援引有關法律予以保護。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知道馳名商標的具體保護範圍是怎樣的,雖然在這方面比註冊商標的保護範圍要廣一些,但是在具體的保護期限上面,兩者都是一直的,即法律規定商標的保護期限為10年。如果大家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知識,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的相關欄目進行深入瞭解,同時還能就你的具體問題,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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