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人和商標所有人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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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使用人和商標所有人有什麼關係?

商標使用人和商標所有人有什麼關係?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通常情況下,向商標局提出註冊商標的申請人,即為該註冊商標的所有權人,但是,有時商標註冊人將商標使用權轉讓或許可使用。造成商標使用人與商標所有人不同的情形,這種情況下商標使用人具有商標的授權範圍內合法使用權,但是不享有非授權的其他商標專有權。

商標註冊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者。個人合夥或者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與中國共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符合上述條件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時,按照自願的原則,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

如果是以自然人名義提出申請,需出示您身份證及遞交本人身份的複印件。以企業做為申請人來申請註冊,需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提供經發證機關簽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蓋有單位公章及個人簽字的填寫完整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情形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綜上所述,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商標註冊人就是商標所有人,同時也是商標使用人,但是作為商標所有人享有的專有權中,商標所有人可以將授權許可他人使用商標,造成商標使用人與所有人不是同一個人的情形出現,因此商標使用人和商標所有人有時候可以是統一的,也可以是不統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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