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使用商用商標受法律責任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9W

盜用別人商標屬於“商標侵權”行為。被侵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有專門針對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
附:我國《刑法》關於商標侵權的條文:
(一)假冒註冊商標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別人使用商用商標受法律責任麼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