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申請完成後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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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的保護,在我們國家是具有一套完整的體系的,當然在這個體系的內部商標的註冊也是其中的一個部分。當然,對於很多普通老百姓來説,他們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完之後就沒有什麼事情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那麼。商標註冊申請完成後的規定是什麼?

商標註冊申請完成後的規定是什麼?

一、商標註冊申請完成後的規定是什麼?

商標註冊申請完成是指商標註冊已經得到國家商標局的審核通過了,商標已經是註冊完成的商標,受國家商標法的保護  需要儘快領取商標註冊證。  

帶上相關證件(自然人需要身份證原件,公司需要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和介紹信)去北京的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大廳領取。如果你是外地,可以委託北京的商標代理公司領取,需要出具委託書。  

其次,商標在註冊成功後,要進行使用,否則被他人提出撤銷申請,而喪失商標權。  

最後,商標註冊一次使用10年,期滿辦理續展手續即可繼續使用。  

2014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對商標註冊申請受理審查流程作出了調整,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商標註冊申請手續齊備、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並繳納費用的,商標局予以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手續不齊備、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或者未繳納費用的,商標局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照指定內容補正並交回商標局。在規定期限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期滿未補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商標局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註冊商標,“非註冊商標”的對稱。是指經商標管理機構依法核准註冊的商標。商標的註冊需具備法定條件和經法定程序。在商標註冊制度的國家內,商標一經註冊便獲得使用註冊商標的專有權和排斥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禁止權。中國現行的商標制度為商標註冊使用制度,註冊商標的權利主體對其商標依法享有專有使用權,並排除他人將相同或相似商品使用在與其註冊商標指定商品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

二、所需資料

1、以企業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並需在營業執照複印件上加蓋公章;

2、以個人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和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複印件,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複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3、提供商標文字或圖樣,需要保護顏色的,還需要提供彩色圖樣;

4、提供擬註冊的商品/服務項目,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照《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第九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填寫;

5、提供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託書》,該委託書可從本網站上;尤其注意,《商標代理委託書》上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地址完全一致。

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才能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相同的商標是指被假冒的註冊商標完全相同的商標或者與被假冒的註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使用是指將註冊商標或者假冒的註冊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產品説明書、商品交易文書、或者將註冊商標或者假冒的註冊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等行為.註冊服務商標也應納入刑法的保護範圍.

商標註冊證明是為了方便商標註冊人使用而出具的書面證明,與《商標註冊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標註冊證明申請的申請人必須是註冊商標的所有人。本文介紹商標註冊證明申請的辦理途徑、步驟、材料、規費以及商標註冊證明的領取方式。

可以明確告訴大家是商標註冊申請完成之後,意味着國家已經承認了這個商標,並且受到法律的保護了,這個時候應當及時的去領取商標註冊證明。除此之外,也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一下其他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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