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商標侵權又有專利侵權的可否一併起訴?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2W

一、既有商標侵權又有專利侵權的可否一併起訴?

既有商標侵權又有專利侵權的可否一併起訴?

可以一併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併審理並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二、 商標侵權行為的種類

商標是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商業標識。隨着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市場競爭進一步加劇,加之地方保護、對侵權獲利的瘋狂追逐等因素,商標侵權行為不時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了七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有關一併上訴的法律規定在刑事訴訟法中有明確規定,司法機關在處理相關訴訟案件時,應當重新掌握當事人是否一致,或者訴訟標的是否一致,如果是一致的則可以依法共同訴訟,在量刑時,需要根據不同的判罰標準對兩種犯罪行為進行合理的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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