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侵犯專利權的產品是否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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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侵犯專利權的產品是否侵權?

使用侵犯專利權的產品是否侵權?

《專利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製造、使用的必要準備,並且僅在原有範圍內繼續製造、使用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因此,使用侵犯專利權的產品是否屬於侵權行為還要看使用者是否清楚產品是否侵權才可判定

二、構成專利侵權行為的要件包括兩個方面: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

1、形式要件主要有:

(1)實施行為所涉及的是一項有效的中國專利;

(2)實施行為必須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或者授權的;

(3)實施行為必須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對於行為人是否具有主觀故意並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為衡量其情節輕重的依據。

2、構成專利侵權的實質要件,也就是技術條件,實質實施行為是否屬於專利保護範圍。

(1)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徵與專利的技術特徵全部相同,則構成侵權;

(2)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徵多於專利的技術特徵,也構成侵權;

(3)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徵與專利的技術特徵有相同的,有相異的,但是,相異的技術特徵與專利的技術特徵是等效的,仍構成侵權;否則,不構成侵權。這裏技術特徵等效,是指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你那能夠推斷出某兩種技術特徵彼此替換後,所產生的效果相同。

三、專利侵權的類型

1、未經許可製造專利產品的行為;

2、故意使用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

3、銷售、許諾銷售未經許可的專利產品的行為;

4、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許諾銷售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5、進口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專利方法直接得的產品的行為;

6、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

7、冒充專利的行為。

綜合上面所説的,使用侵犯專利權的產品這種只要自己不知情,而且也是屬於以正當的方式進行購買就不會存在有任何侵權行為,但對於當事人在購買的時候也一定要認準此商品是屬於正品,如果是屬於仿品就一定要拒絕的購買,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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