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行政案由糾紛可以訴訟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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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行政案由糾紛可以訴訟解決嗎?

商標行政案由糾紛可以訴訟解決嗎?

商標行政案由糾紛可以訴訟解決的。商標行政訴訟是指在商標管理過程中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處理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其他組織,對處理不服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對商標行政案件受理、審理、裁判以及執行活動的總稱,是由司法機關解決商標行政爭議的一種法律活動。

二、商標行政案件的糾紛訴訟程序是什麼?

1、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的起訴狀,經審查,應當在7日內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對受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有關材料,並提出答辯狀。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但下列情形除外: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原告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並且停止執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裁定停止執行的; 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的。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裁決:

(1)具體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持;

(2)具體行政行為有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等行為之一的,判決撤銷或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3) 被告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4)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

出現商標行政案由的糾紛是十分常見的問題,通常屬於民事糾紛的一種,法院將會按照普通訴訟程序進行審理。如果當事人雙方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不滿意的可以提起進一步的訴訟,並補充必要的證據材料來支撐自己的訴訟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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