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無效後怎麼恢復有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2W

一、商標無效後怎麼恢復有效?

商標無效後怎麼恢復有效?

可以申訴來恢復商標的使用權,商標被無效有兩種情況,一是國家商標局或者其他行政主管部門無效,二是其他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户提出的無效宣告,這種情況也比較普遍,尤其是如果你的商標對他們比較重要,要看他們以什麼理由提出無效,是撤銷三年未使用還是惡意搶注等其他原因,不管哪種情況,商標局都會給下發文件,你去答辯就可以,要準備好證據,尤其是使用證據等,現在無效其實並沒有那麼簡單。最重要的是不要錯過答辯期限。

二、商標無效宣告的類型

(1)違反絕對拒絕註冊理由。註冊商標具有下列四種情形,由商標局宣告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無效。

①違反《商標法》第10條:

②違反《商標法》第11條:

③違反《商標法》第12條:

④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的。(如虛構、隱瞞事實偽造材料等)

(2)違反相對拒絕註冊事由。註冊商標具有下列七種情形,自商標註冊之日起5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對於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權人不受5年的時間限制。

①違反《商標法》規定,侵犯未註冊馳名商標的:

②違反《商標法》規定,侵犯註冊馳名商標的:

③違反《商標法》規定,因業務關係搶注未註冊商標;搶注被代理人的商標的:

④違反《商標法》規定,商標含有虛假地理標誌的:

⑤違反《商標法》規定,與在先註冊或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近似:

⑥違反《商標法》規定,違反以先使用為補充的先申請原則:

⑦違反《商標法》規定,侵犯在先權利;以不正當手段搶注知名未註冊商標。

對於商標無效的相關情況認定上,一般是存在商標侵權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處理,但對於相關情況的認定存在異議的,或者其它部門非法申請商標無效宣告的情況下,則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申訴處理,或者直接起訴對方商標侵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