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商標侵權需要採集哪些證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1W

商標侵權需要採集的證據包括:
1、身份證據。證明原告和被告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原告和被告,法院才能受理。這部分證據有身份證、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等。
2、權利證據:商標註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商標註冊證。被商標許可人等利害關係人起訴的,應提交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在商標局備案的材料及商標註冊證複印件等材料。
3、侵權證據:涉嫌侵權的商品實物、購買涉嫌侵權商品的發票、公證了購買涉嫌侵權商品的公證書、侵權公司的網站等宣傳材料。
4、賠償證據:賠償證據用於定性,即確定侵權之後,法院如何判決賠償數額。

告商標侵權需要採集哪些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