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被投訴人的侵權資料需要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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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侵權被投訴人的侵權資料需要哪些?

商標侵權被投訴人的侵權資料需要哪些?

1、投訴書:應列明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繫電話、商標權利情況;(由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列明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電話);被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侵權事實及相關情況;投訴的法律依據和要求及投訴日期。

2、營業執照及複印件。

3、商標註冊證及複印件。

4、侵權證據:包括侵權的實物、商標標識、有關票據、照片等。

5、代理委託書。國內商標註冊人可以委託他人投訴,但應提交由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商標代理組織投訴的,應出示能證明該組織具有代理資格的有效證件;國(境)外商標註冊人要求保護其商標專用權的,應委託國家指定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投訴,並提交中文投訴文件及經認證或公證的代理委託書及相關的證明 材料。

二、商標侵權如何投訴

商標侵權即商標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向市工商局商標管理處或者工商分局商標廣告合同管理科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請求處理的,要出具書面請求。請求書應當寫明請求的事由、請求的法律依據、請求人的名稱、地址、侵權人的名稱及侵權行為發生 地等內容。外國人或外國企業要通過委託有涉外代理權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三、哪些行為構成商標侵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商標侵權行為: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在現實生活當中,對於商標侵權這樣的一種行為,是可以到有關部門來進行投訴的,投訴之後會由工作人員來進行相關的審查和處理,但在此之前必須由當事人提供一些具體的材料,對於材料證據進行一個合理的審核才能得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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