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訴訟舉證要求需要哪些證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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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侵權訴訟舉證要求需要哪些證據證明?

商標侵權訴訟舉證要求需要哪些證據證明?

1、身份證據。要證明原告的身份。比如原告是公司還是個人,住址在哪裏。被告是個人還是公司,地址在哪裏。只有證明原告和被告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原告和被告,法院才能受理。這部分證據有身份證、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等等。

2、權利證據:原告起訴被告侵權,第一個問題就是要證明自己有這個權利,只有原告有這個權利,才能談到是否他人侵犯了原告這個權利的問題。根據法律規定,商標註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商標註冊證。被商標許可人等利害關係人起訴的,應提交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在商標局備案的材料及商標註冊證複印件等材料。商標權利的繼承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3、侵權證據:被告哪些行為侵犯了原告的商標權,這部分證據是調查取證的要點,也是證據鏈條中最重要的部分。這部分證據有:涉嫌侵權的商品實物、購買涉嫌侵權商品的發票、公證了購買涉嫌侵權商品的公證書、侵權公司的網站等宣傳材料。

4、賠償證據:賠償證據用於定性,即確定侵權之後,法院如何判決賠償數額。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的證據,一般分為三種:

首先,商標的知名度,即商標本身的價值。如商標是馳名商標、著名品牌或中華老字號等享有一定影響力和知名度的商品,可以提供馳名商標認定材料、著名品牌證明或中華老字號的證明材料等證據來證明。另外,需要提供權利人商品的銷售情況、廣告宣傳情況等資料,以證明權利人一直在使用該商標。

其次,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包括侵權人的賬本,相關發票、票據、合同等。

再次,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的發票(如律師費、鑑定費、公證費等等)等證據。

由於在實踐中直接舉證權利人的損失金額或者侵權人的非法獲益金額是非常困難的,賠償數額一般都由法官根據法律規定的標準和要素進行酌定。但是法官進行酌定不代表當事人可以不做工作,當事人應該提供足夠的證據來影響法官最後酌定的結果。

綜上,以上經驗知識僅供參考,商標侵權訴訟最好還是找專業的商標代理律師來做。

二、商標侵權的舉證責任有哪些

根據“誰主張、該舉證”的原則,商標侵權的舉證責任在原告。如果被告進行積極抗辨,此時被告應對自己行為承擔證明責任。

在商標侵權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確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所規定的侵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然後針對各種侵權行為確定侵權行為人,侵權具體形式,侵權商品的數量,侵權行為(或侵權商品)的準確發生地點。應當承擔的舉證責任有:

1、被侵權人在先權利證明(包括商標註冊證等);

2、被請權人產品樣本;

3、侵權產品樣本;

4、購買侵權產品證明(如發票等)

5、為各種侵權商標或者侵權商標商品及包裝進行印製、倉儲、運輸、郵寄等行為的單據。

被告針對原告的指控和提出的證據提出質疑,可以以該註冊商標已被商標局依職權撤消,自行註銷,與原告簽訂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或者商標轉讓合同等證據,來反駁其並未侵犯原告的商標專用權。

三、商標侵權四個要素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綜合上面所説的,商標侵權就是在商標擁有者在註冊了商標之後還造成他人的侵犯,這種行為完全是可以用法律來進行解決,但前提也是必須要找到相關的證據材料,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任何案件都是有證據才會得到該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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