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商標代理業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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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對於很多人來講,商標進行註冊?商標註冊、登記等事項都是比較繁雜、專業的。而不少商標權利人都會選擇鍵商標的相關事項委託給專門的商標代理公司處理。下面,本站小編為您提供辦理商標代理業務須知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辦理商標代理業務須知

一、凡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的專門從事知識產權代理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合夥企業,可以辦理面向商標局的代理業務。

二、機構名單由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上報,我局將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報的信息彙總後在“中國商標網”上予以公佈。

三、商標代理機構信息如有變更,應及時到我局辦理變更手續。

四、代理機構辦理商標業務的,應首先將規費預付款項匯至我局帳號:7111410182600018867,開户行:中信銀行招商大廈支行,收款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預付款數額不限。我局收到代理書件以後,將所需費用從預付款項中扣除。如出現預付款少於所需費用的情況,我局將直接對不足部分申請件作不予受理處理,其後果由代理機構自負。

五、辦理申請及其他商標事宜的文件格式,應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02年9月19號下發的《關於公佈申請商標註冊及辦理其他商標事宜文件格式的通知》(工商標字[2002]第234號)執行。該通知還刊登在2002年第43期《》上。如需購買該期《商標公告》,請與商標局704室聯繫,電話:010-88651704。

六、我國從2002年1月1日起執行第八版的《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也稱《尼斯分類》。如需購買,請與商標局704室聯繫。電話:010-88651704。

七、商標局業務諮詢電話:010-8865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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