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侵權行為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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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我國法律保護商標權力度的不斷加大,以及人們對於商標權越來越高度的重視,侵犯商標權的行為也屢屢見諸報端。那麼侵犯商標權的行為有哪些呢?相信很多人對這個問題模稜兩可,接下來,本站小編整理相關資料,就來為給你解答這個問題吧。

商標的侵權行為都有哪些

一、商標的侵權行為都有哪些

我國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細則以及司法解釋所規定的商標侵權,大多都是按照商標侵權行為的內容或者類型來確定案件管轄和案件主體的。商標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但是事實上,商標法所保護的商標專用權都是由主體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權利形成不同的權利主體;所規定的侵權行為都是由主體實施的,實施不同行為的主體形成不同的侵權主體。因此,從主體的角度來把握商標侵權,似乎更有利於理解主體、訴權和責任的關係。

二、認定商標侵權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商標專用權是通過註冊產生的,其間經過了法定的程序和嚴格的審查,因此,商標專用權確立後,就應當在法律範圍內予以保護,即使是認為註冊不當的商標,在撤銷之前,也應如此。

(二)近似商標或標識的認定,是商標侵權判定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只有同時具備“商標或標識構成近似”和“在同一或類似商品上使用”兩個條件,侵權才能成立。

(三)確定判斷同一或類似商品的標準,是對兩種商品進行比對的關鍵。國家商標局雖然編髮了《類似商品區分表》,但由於技術上的原因很難解決實踐中是否類似的問題,因此《類似商品區分表》和《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並不是劃分類似商品的依據,只能作為認定類似商品的參考。

(四)《商標法》的主要內容在於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因此,在處理商標侵權案件中,商品質量優劣不會影響到商標侵權行為的認定。他人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即使其商品質量優於註冊商標所有人的商品質量,也應當認定為商標侵權行為。至於註冊商標所有人的商品質量低劣甚至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可以適用《產品質量法》和《商標法》的其他條款處理,與商標侵權認定沒有直接的關聯。

(五)商標專用權是一種民事權利,註冊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其權利。如果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過程中,有違反《商標法》和《實施細則》的情形,可以適用相關條款處理,要求註冊人承擔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但不影響對商標侵權的認定。在這種情況下,他人擅自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應認定為商標侵權行為。儘管商標註冊人的違法使用不影響對商標侵權的認定,但有可能影響其權利的行使,甚至使其喪失賠償請求權。

(六)他人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並不一定就構成商標侵權。

(七)在商標侵權案件認定過程中,除上述需要把握的因素外,還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商標的知名度、顯著性、具體使用方式、主觀過錯程度及商品的零部件與整體之間的關係等。由於個案涉及的其他因素不一致,對商標侵權的認定也會不一致。就商標的知名度而論,一般來説,知名度越高,受保護的範圍就越寬,他人擅自使用時被認定為商標侵權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是申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商標侵權案件的關鍵環節,也是贏取相關訴訟的關鍵,同時它是一個難點。而只有認定對方的行為構成對自己的商標侵權,那麼才能實際要求對方做出相應的賠償,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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