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疑難商標註冊官費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4W

一、我國疑難商標註冊官費是什麼?

我國疑難商標註冊官費是什麼?

國內商標註冊官費: 300元/件/類。

申請註冊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有兩條途徑:

1、委託在備案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自行辦理。商標註冊完成的總體時間大約為12-18個月左右。商標冊成功後十年有效,十年內不需再交納任何費用。

為降低商標申請被駁回概率,建議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之前進行商標查詢,瞭解是否可以註冊或者被他人搶注。

二、註冊商標需要什麼材料?

1、以企業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並需在營業執照複印件上加蓋公章;

2、以個人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和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複印件,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複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3、提供商標文字或圖樣,需要保護顏色的,還需要提供彩色圖樣;

4、提供擬註冊的商品/服務項目,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照《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第九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填寫;

5、提供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託書》,該委託書可從本網站上;尤其注意,《商標代理委託書》上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地址完全一致。

三、商標註冊官費下降後註冊商標多少錢?

受理商標註冊費紙質申請收費標準3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30元),接受電子發文的網上申請27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27元)。

《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一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條 註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範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四條 註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誌的,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五條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我國的法律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我們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的一項,因此我們如果有需要註冊商標的情況,應當注意相關的法律規定,從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