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違法行為與商標侵權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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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違法行為與商標侵權的區別是什麼?

商標違法行為與商標侵權的區別是什麼?

商標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一般商標行政違法行為是指使用註冊商標或者未註冊違反商標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特點是未侵害他人商標權。如冒充註冊商標。

商標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

一般商標行政違法行為是指使用註冊商標或者未註冊違反商標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特點是未侵害他人商標權。如冒充註冊商標、自行轉讓註冊商標、在人用藥品或者煙草製品上使用未註冊商標進行銷售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自行改變註冊商標是一般商標違法行為,但其改變後的商標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時,應當承擔商標侵權責任。(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問題)。

二、商標侵權行為的危害有哪些?

1、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嚴重損害正常經營者的經濟利益,阻礙我國從製造經濟向品牌經濟的轉型。惡意搶注商標的實質是對他人商譽或聲譽的盜用,或者對公共資源的非法佔用,必然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為了應對惡意搶注商標,企業或者高價回購,或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決訴訟,或者事先註冊大量的所謂“防禦商標”,造成經濟資源的無端浪費。惡意搶注商標的泛濫,影響到正當經營者對商標知名度的培育,阻礙甚至扼殺知名品牌的形成。

2、耗費大量的商標審查和司法資源,危害商標註冊和使用秩序。由於惡意搶注商標行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權益、佔用社會公共資源,以及沒有真實意圖的商標,致使本來已經不堪重負的商標審查人員和司法人員雪上加霜,嚴重降低了商標審查和訴訟效率。我國商標申請量和保有量已經連續十年世界第一,目前仍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長。由於商標審查期限長,在先的商標障礙多,致使正常的商標申請變得困難,由此影響到正常商標秩序的建立。

3、嚴重危害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形象。例如一些國家產業經濟就曾公開發表言論職責我國惡意搶注商標橫行,意大利對外貿易委員會則專程赴華打擊偽意大利品牌等。

所以如果是惡意搶注商標,就是最典型的商標侵權行為,因為商標侵權,它是指當事人將別人的已經註冊或者沒有註冊,但已經使用的商標據為己用,或者惡意的去模仿這個已經使用的商標來進行註冊或者設計,這些都會對他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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