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行為與侵權行為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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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行為簡單的來説其實就是侵害他人的權益的一種行為。而違約行為其實其實指的合同的一方當事人違反了合同上的相關規定的行為。那麼還是有很多人分不清楚違約行為與侵權行為的區別。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大家帶來關於違約行為與侵權行為的具體區別。

違約行為與侵權行為的區別是什麼?

一、概念區分

1.什麼是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是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

2.什麼是違約行為?

違約行為又稱違反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違反合同約定義務的行為。

二、侵權行為與違約行為的區別

1、侵犯的權利不同

侵權行為所侵犯的是絕對權,其違法性體現在違反法律直接規定的、針對一般人的義務;

違約行為所侵犯的是一種相對權,其違法性表現在當事人違反自已設立的、並針對特定當事人的義務。

2、當事人之間的關係不同

侵權行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間並不存在合同法律關係,只是由於侵權行為的發生,才在當事人間產生侵權損害賠償關係;

違約責任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為前提的,只有當存在有效合同,且當事人違反合同規定的情況下,才能產生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

3、行為主體的不同

侵權行為的主體在一般情況下是不特定的,行為人可以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行為人不具有民事責任能力,不影響受害人享有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實現;

違約行為的主體是特定的合同當事人,由於合同當事人必須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因此違約行為的主體也只能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4、承擔的責任不同

實施侵權行為將依法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

實施違約行為將承擔違約責任;

兩種責任在性質、構成上均有差別。

根據上文可知,侵權行為與違約行為的區別主要是在於侵犯的權利、當事人之間的關係、行為主體以及承擔責任這四個方面存在着不同。如果您還需要了解關於侵權行為是如何認定等的其他法律問題,您可以向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進行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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