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祕密要滿足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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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祕密要滿足什麼條件?

企業當中受到保護的祕密事比較多的,但也不是所有的都可以叫做商業祕密,必須要滿足了一定的條件之後才能成為商業祕密。那麼法律中規定的,商業祕密要滿足什麼條件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商業祕密要滿足什麼條件

商業祕密是指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須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該信息必須全部具備上述三個特點,方能稱之為商業祕密。作為用人單位應特別注意對自己認為屬於商業祕密的信息和資料採取切實可行的保密措施。比如:用內部規章制度對保密的範圍、內容、崗位、人員、措施等等加以明確,也就是制定保密制度;用協議書的形式與有關單位和職工約定保守祕密的權力與義務。只有如此,才能在發生爭議之後,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二、勞動合同怎麼約定商業祕密

用人單位與掌握商業祕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勞動終止前或者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一定時間內(不超過6個月),調離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還可以約定掌握商業祕密的勞動者,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後一定期限內(不超過3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者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同類產品或者經營同類業務,但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就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一種協議書,可以在其中約定商業祕密的內容。按照規定,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時間內(不超過6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約定用人單位對掌握商業祕密的職工規定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3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但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企業加強對商業祕密的保護,對企業自身的發展是很有幫助的。但在進行保護之前,還是需要先了解清楚商業祕密要滿足什麼條件,知曉怎樣的祕密才算是商業祕密。當然,要是企業發現商業祕密被其他競爭對手侵犯的話,可以通過一些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浙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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