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報警條件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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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權報警條件有什麼?

一、侵犯著作權報警條件有什麼?

侵犯著作權構成刑事案件標準時,可向警方報案。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是區別侵犯著作權罪和民事侵權行為的重要標準。雖有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但沒有達到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並不嚴重的,屬於一般民事侵權行為,不能作為犯罪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釋,這裏的“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是指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

如果未構成刑事犯罪的,但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可以通過向版權管理部門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途徑維護您的權益。

二、侵犯著作權如何舉證?

著作權侵權案件的原告至少應承擔以下證據的舉證責任:

(1)證明是作品的著作權人(創作人、合作作品的創作人、職務作品的權利人、享有作品部分全能的繼承權或受讓權)的證據;

(2)證明享有主張權利證據(著作權人或其授權人、繼承人、受讓人),職務作品的尤其需要明確權利人及權利權限劃分。

(3)證明侵權人實施了侵權行為的證據(屬於法定的侵權情節),排除正當使用或許可使用的證據責任則由被告承擔;

(4)侵權情節證據(侵權實施情況、影響範圍、受害情況、損害程度等),包括經濟損害和精神損害;

(5)損害大小、侵權人獲利大小等請求賠償證據。

三、侵犯著作權怎麼處理?

著作權侵權糾紛可以調解,調解不成或者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不願調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著作權合同糾紛可以調解,也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著作權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於仲裁裁決,當事人應當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受申請的人民法院發現仲裁裁決違法的,有權不予執行。人民法院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就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侵犯著作權涉案金額巨大時,可以報警,處理著作權侵權案件時,原告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需要證明自己是作品的著作權所有人,提供享有主張權利的證據,要證明侵權人有侵權的行為存在,這種行為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過失的,還要證明自己遭受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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