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著作權侵權能報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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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著作權侵權能報警嗎?

如果著作權侵權能報警嗎?

著作權侵權能報警處理的。著作權侵權是指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實施受著作權人專有權利控制的行為,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網絡侵犯他人肖像權的行為也是屬於一種侵權行為,但是並不能直接按照違法行為甚至是犯罪行為進行處理,對於一般的網絡侵權,其實侵權人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要是説到處罰的話,就要看具體的侵權行為是否演變為了違法行為或者犯罪行為。

二、哪些行為需要承擔著作權的侵權責任?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三、作者享受哪些權利?

我國公民作為作者所享有的權利如下:

(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發表作品;

(2)保護作品的完整性;

(3)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

(4)因觀點改變或其他正當理由聲明收回已經發表的作品,但應適當賠償出版單位損失;

(5)通過合法途徑,以出版、複製、播放、表演、展覽、攝製片、翻譯或改編等形式使用作品;

(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報酬。上述權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有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和賠償損失。

著作權如果受到了侵犯的,當事人是可以向實施了侵權行為的責任人追究相應的侵權責任的,並且如果對當事人造成了相應的損失的,在追究侵權責任的同時也是可以向其要求支付相應的賠償的,這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合法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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