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訴訟收費標準是什麼?
侵害商標權案件每件的訴訟費為500-1000元。但是有爭議金額的,可以按財產類案件的收費標準繳納。那財產類案件可以參照以下標準分段收費:
1、1萬元以內的,每件交50元;
2、1萬元-10萬元的,按照2.5%收取;
3、10萬元-20萬元的部分,按照2%收取;
4、20萬元-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收取;
5、50萬元-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6、100萬元-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收取;
7、200萬元-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8、500萬元-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收取;
9、1000萬元-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10、2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5%收取。
另外,訴訟費除了受理費,還有申請費的繳納,申請費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財產保全的收費,主要也分為財產保全費和執行費。
而對於沒有執行金額的,按照每件50-500元收取。有執行金額但是在1萬元以內的,按每件50元收取。申請財產保全的,1千元以內的,每件收取30元。最高不超過5000元。
二、商標侵權民事賠償範圍的確定
我國商標法對商標侵權民事賠償範圍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商標法第52條中。由此可知,我國商標侵權民事賠償責任的範圍包括因侵權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兩部分。前者表現為權利人的產品因侵權行為致銷售量減少、利潤下降的損失。後者包括權利人可得利益的損失和為制止侵權行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間接損失的範圍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以及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
綜上所述,商標權侵權的訴訟費是根據具體的案件決定的,涉及商標侵權的損害財產較少的,相對應的訴訟費用也較少,涉及商標侵權的損害金額較多的,則訴訟費也就較多,具體的收費標準在上文進行了詳盡的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