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繼受取得原始取得三者是一樣的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1W
善意取得繼受取得原始取得三者是一樣的嗎?

一、善意取得繼受取得原始取得三者是一樣的嗎

善意取得繼受取得原始取得這三種取得方式是不一樣的;

1、繼受取得是指權利從原權利人處繼受而來,其對應的是“原始取得”。其分類標準是權利是原始的還是從別人那裏轉過來的“二手”權利。

2、善意取得,是民法中的一項特別的制度,是指無權處分人處分他人財產,第三人在善意的情況下,可以取得該物的所有權的制度。由於善意第三人的取得不是根據一個合法有效的繼受,不是原權利人的讓與,所以,善意取得是一種原始取得。而合同取得屬於繼受取得,二者沒有交集,故合同取得不能是善意取得。

3、原始取得,是非因他人既存的權利而是基於法律規定直接取得的所有權。先佔、生產、附合、加工、添附、法院判決、公用徵收、沒收、罰款、房屋的建造、圍海造田、樹木的栽種、罰沒物的法定歸屬等都是原始取得。

二、繼受取得的依據有哪些

(一)買賣合同

民事主體雙方達成協議,出賣人一方將出賣財產交給買受人一方所有,買受人接受此項財產並支付價款。通過買賣,由買受人取得了原屬出賣人的財產所有權。

(二) 贈與、互易

贈與人自願將其財產無償轉移給受贈人,一方以金錢之外的某種財產與他方的財產相互交換,也可導致所有權的移轉。

(三)繼承遺產

繼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合法有效遺囑的指定,取得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四)接受遺贈

自然人、集體組織或者國家作為受遺贈人,按照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遺贈的指定,取得遺贈的財產。

(五)其他合法原因

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財產所有權,如參加合作經濟組織的成員通過合股集資的方式組成合法經濟組織,形成新的所有權形式。

綜合上面所説的,善意、繼受、原始這三種是屬於不同的取得方式,一般不同的取得所存在的處理方式就會不一樣,特別是對於善意取得,只要本人不知情而且也是以善意的方式所獲得的,那麼此物的所有權就會歸自己所有,其他人是沒有權利索要的。

熱門標籤